

香港上市公司瑞尔集团(06639.HK)于周一(12月1日)发布公告: 董事会及其辖下审计委员会接获公司审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内地称普华永道)发出的一封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的信函,其中审计师载明其审阅(2025年中期审阅)本集团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数据(2025年中期业绩)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个需要进一步调查的事项。
兹提述本公司与Beier Holdings Limited(一家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 司,由邹其芳先生全资拥有,而邹其芳先生为本公司创始人、董事长、董事兼首席执行官)订立的贷款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向Beier Holdings Limited提供本金总额为1100万美元的贷款融资,期限自2022年9月30日起为4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27日,Beier Holdings Limited向本公司进行两次还款,总额为350万美元。此外,其于2025年7月1日向本公司偿还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包括偿还相当于158万美元的利息及相当于51万美元的本金。
于2025年中期审阅期间,审计师注意到同期存在若干付款。在该信函中,审计师表明将需要更多时间了解付款的背景及理由。鉴于付款及贷款还款的时间接近且金额相当,审计师认为有必要执行额外程序,以根据相关专业准则完成2025年中期审阅。审计师已建议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为此,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审计师的建议并决定进行调查程序。
本公司将适时公布调查最新进展。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6)条,本公司须于六个月期间结束后两个月内(即不迟于2025年11月30日)刊发用于2025年中期审阅的本集团中期业绩。然而,鉴于:
(i)审计委员会仍在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完成对2025年中期业绩的审阅,并正在确定其独立调查的方法及范围;
(ii)上述额外程序及独立调查的结果将作为审计师赖以执行2025年中期审阅的重要凭据,且可能对审计师认为必要的任何额外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及范围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认为,于审阅程序完成前发布未经审计数据为时过早,此举旨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2025年中期业绩的编制及刊发进展。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举行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藉以(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本集团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之合并中期业绩及其发布,并考虑派发中期股息(如有)。由于上文所述原因,董事会谨此公布,董事会会议将因此延期举行,直至该事项获妥善处理为止。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根据上市规则定期刊发其财务资料,联交所一般会要求暂停买卖发行人的证券,且此类暂停通常将持续有效,直至发行人刊发载有所需财务资料的公告为止。倘本公司未能于2025年11月30日前刊发2025年中期业绩,本公司股份预期将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刊发2025年中期业绩为止。
瑞尔集团(06639.HK),于2025年3月22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当时IPO募资6.80亿港元,截至停牌日期,其每股收报1.83港元,较IPO发行价(每股14.62港元)下跌87.48%,目前市值约10.2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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