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香港警务处获悉,警方日前侦破一起“假冒官员”的电话诈骗案。
据悉,该案嫌疑人是一名19岁香港女学生,其假扮内地公安,讹称受害人的内地亲人涉及刑事案件被捕,多次要求受害人缴交大额保释金,涉案金额约50万港元。目前,该女子已被警方以“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假冒公职人员”罪拘捕,仍在扣留调查中。其还涉嫌与多宗自今年6月起发生的“假冒官员”电话骗案有关。

7月31日,香港警务处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警方于7月30日以“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假冒公职人员”罪拘捕一名19岁香港女子。
据黄大仙警区刑事部署理总督察吴泽钜披露,该案受害人是一名61岁的香港女子。受害人收到假扮内地公安的嫌疑人电话,讹称她身处内地的一名亲人涉及刑事案件被捕,并要求她缴交保释金。
嫌疑人在收取骗款时向受害人展示虚假的香港辅助警察委任证,受害人深信不疑,先后两次向对方交付20万、30万港元的现金。随后,嫌疑人进一步要求100万港元的保释金,受害人起疑后致电其亲人,确定其平安无事,发觉受骗并报案求助。
警方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安排拘捕行动,两个小时后,警方以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假冒公职人员”罪,成功拘捕了一名19岁的香港女子,其现正就读于香港的一所大专院校。警方称,有理由相信,诈骗集团利用年轻人希望在暑假期间赚取收入的心态,将他们当作犯罪工具,协助进行诈骗活动。目前,受害人的50万港元暂未追回。嫌疑人未收取任何报酬,仍在扣留调查中。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自今年6月上旬起,该名嫌疑人在香港多个地区以类似手法行骗,并要求多名受害人签署保密协议。诈骗集团以“保密协议”掩饰他们的犯罪行为,目的是在骗取受害人金钱后,进一步阻止受害人向执法部门求助,从而延误案件被揭发的时间。
据警方介绍,打击诈骗案是警务处处长的首要行动项目之一,警方会继续竭力打击不同类型的诈骗案件。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任何人以欺骗手段(不论该欺骗手段是否唯一或主要诱因)而不诚实地取得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地剥夺该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10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记者 陈宇溪、张倩寒
责任编辑:刘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