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02月26日
- 星期四
2月6日早上8点,在上海徐家汇天钥桥路的一家金店里,店主赵乐已早早守候。他正在等待一批特殊的“回头客”——2月2日,他以1095元/克的价格向这些客户出售300克投资金条。随着金价 在史诗级大跌后迅猛反弹,这批金条在短短两天内账面“升值”约4万元。惊喜之下,客户们毫不犹豫地决定:再追投300克。
“昨天报价900多元的投资金条,今天涨到了1115元!”11月3日一早,广州的刘女士接到某黄金专柜销售的报价。这一异动背后,是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后引发的市场连锁反应。
■新快报记者 范昊怡 部分银行调整积存金业务 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黄金交易相关税收政策。根据公告,在2027年底前,对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具体而言,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区别标准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及免征增值税、买入方按照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