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国际

金建希首案多项罪名被判无罪

  法院对金建希“参与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操纵”不予认定,认为“即便金建希认识到股价操纵行为,也难以被认定为共同正犯”。

法院对金建希“参与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操纵”不予认定,认为“即便金建希认识到股价操纵行为,也难以被认定为共同正犯”。

法院还指出,“无证据证明(政治掮客)明泰均曾受尹锡悦夫妇指示进行舆论调查”,“难以认定尹锡悦夫妇从明泰均的舆论调查中获取财产利益”,未违反《政治资金法》。

本次宣判的金建希罪名包括:被控参与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操纵,获取了约8.1亿韩元的不正当利益。她还涉嫌与尹锡悦共谋,免费接受明泰均提供的民意调查服务;与僧人全成培共谋,在“统一教”前高层的请托下,收受了包括钻石项链、奢侈品包等财物。(CCTV国际时讯)

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火龙新闻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22051.cn/91384.html

作者: wczz1314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000001211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wangzhan.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